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家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家政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0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家政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472-2222078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36号包头铁路公安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警官0472-2222078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工0472-6237469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家政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FCG2025-64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家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负责我单位下属约35个派出所的家政服务工作,负责派出所伙食团临时雇用做饭人员(保洁维修搬运人员)的劳务费用发放、日常管理培训、保险上缴等服务,管理人数40人以内。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 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单位及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已移出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室(招标部)提交报名材料。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等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4、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和合同履行期限:80.00万元/年,计划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36号包头铁路公安处        

联系方式:韩警官0472-2222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            

联系方式:龚工0472-6237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警官

电 话:  0472-222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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