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一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15: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米锡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5204138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39394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品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西22号宜城花园A1幢首层6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520413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5-015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一期)):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修改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一期)):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所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以此公告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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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
联系方式:0763-3939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品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西22号宜城花园A1幢首层60
联系方式:0763-5204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锡康
电 话:0763-5204138
清远市品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5日


